
9月19日,怀集县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梁丽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征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定不移推行全民参保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充分利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强宣传,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好处讲清楚、讲明白,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要进一步规范参保登记和缴费流程,拓展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渠道进行缴费。 要积极协调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对策,落实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同步推广“肇福保”宣传参保工作,努力实现“基本医保+肇福保”应保尽保。 会上,县医保局负责人通报了怀集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情况,并对2024年度居民医保征缴政策作解读。 记者了解到,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届时,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参保缴费。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智能APP、微信公众号、“粤智助”政务服务一体机、个人银行代扣,以及银行网点等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参保。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各承办银行分管负责人和“肇福保”承办机构负责人,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发布: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严嘉雯、秦成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