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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0元!

日前,怀集县坳仔镇盆布村独岭片发生竹林火灾事故。火情发生后,坳仔镇迅速组织多支队伍前往救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同应急、林业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展开调查和处理。
据调查,当日中午,盆布村村民陈某在野外违规焚烧杂草,由于火势失控,迅速蔓延至附近竹林,引发了山火。经过现场勘查估算,火灾过火面积约7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调查过程中,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的悔意,主动交代事发经过,承认由于缺乏防火意识,擅自野外用火导致这场火灾的发生。同时,陈某也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鉴于陈某认错态度良好,且能够主动交代事发经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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