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1 17:48:34 | 来源: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为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持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怀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如共用部位维修养护不到位、保洁频次不足、绿化养护不达标等;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如未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等信息;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如对违规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处置不力。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重点整治业主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未设立专门账户单独核算;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如电梯广告、停车场租赁等;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真实;违规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如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私分收益等。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或通过伪造合同、虚报工程等方式套取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不合规,应急使用机制未有效落实。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电梯、消防设施、排水管网、监控系统、公共照明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设施设备维保,或维保记录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
(六)其他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购水电气,限制开启门禁、乘坐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二、征集渠道
怀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集电话及电子邮箱:0758-5568161、0758-5568636;hjzjfgg@163.com。
三、有关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客观事实,不得蓄意虚构、造谣、诽谤、夸大事实,不得故意诬陷他人。
(二)提供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相关证据材料等;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
怀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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