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怀集县城管局联合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怀集县住建局、怀城街道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怀城街道悦景康城小区一处违建阳光棚进行拆除。
在拆除现场,执法工作小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司法公证录像,专业施工人员安全有序地拆除目标违建阳光棚。
怀集县城管局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悦景康城小区某幢一楼前后生活阳台的阳光棚严重影响相邻居民生活。经查,涉案的阳光棚是业主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搭建的。因涉案业主未经批准擅自搭建阳光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肇庆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有关规定,怀集县城管局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先后向涉案业主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催告书》等执法文书。该业主拒绝履行自行拆除阳光棚的义务,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怀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维持怀集县城管局的行政决定,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怀集县城管局再次向该业主发出《再次催告书》,该业主仍不履行自行拆除阳光棚的义务。经书面向怀集县人民政府报告案件相关情况和获得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怀集县城管局组织力量对该阳光棚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怀集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住宅小区违建“阳光棚”现象,将加强巡查监管,严控增量,逐步消除存量,坚决打击各类违建行为,共建文明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来源:怀集县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