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5日,2023年怀集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暨鼎湖区“行政案件大讲堂”第九期研讨会在怀集县人民法院举办,庭审有关行政强制拆除的行政诉讼案件,研讨全县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突出问题有关情况,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
庭审上,法院工作人员有序主持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庭审程序严谨,庭审过程公开透明,旁听人员严守庭审纪律,以庭审现场聆听的形式,“零距离”直观了解庭审全过程,庭审氛围庄重而严肃。
记者了解到,本次庭审案件为有关行政强制拆除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黄某某在中洲镇中心村委会香江自然村的土地上建设房屋,被告中洲镇人民政府查实原告占用基本保护农田建房的行为,并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自行拆除房屋,恢复土地原貌。原告不服,遂提起本案诉讼。
随后召开鼎湖区“行政案件大讲堂”第九期研讨会,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围绕行政处罚过程中尤其是目前我县整治“农乱”执法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研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鼎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就如何规范行政处罚、化解行政争议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要扛起主体责任,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或未经批准擅自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大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秩序化水平。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主动开展实地检查和督察督导,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
“今天举办这期‘行政案件大讲堂’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交流研讨的方式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解决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中的衔接问题,化解行政争议。”鼎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黄登魁说道。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鼎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和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发布: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淑媚、曾辉、何柳林 通讯员:梁素云

